成本核算管理系统

新的医院财务、会计制度重点强化了对成本管理的要求,对成本管理的目标、成本核算的对象、成本分摊的流程、成本范围、成本分析和成本控制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系统可实现科室成本分摊。科室成本核算采取直接计入与分摊计入相结合的成本归集方法。医疗科室或医疗服务项目直接消耗的费用,可以根据实际消耗将成本直接计入该科室或项目成本,间接科室消耗并无法直接计入医疗科室或医疗服务项目需要分摊计入。

能够反映最终医疗成果的是各个门诊医疗科室和住院临床科室。系统对各科室核算单元采取逐级逐项分摊的方法,即按四级五类分摊原则,把成本逐步计算,分项结转,最终将全部成本归集到各临床科室。
图:成本核算管理系统主体框架
图:四级五类分摊原则
系统功能特点:
核算对象

l     科室成本

l     床日成本

l     诊次成本

l     病种成本

l     项目成本


成本要素

l     人员经费

l     卫生材料费

l      药品费

l      固定资产折旧费

l      无形资产摊销费

l      计提医疗风险金

l      其它费用



不计入成本的支出


l     不属于医院成本核算范围的其他核算主体及其经济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l     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购入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资本性支出。

l     对外投资的支出。

l     各种罚款、赞助和捐赠支出。

l     在各类基金中列支的费用。

l     有经费来源的科研、教学等项目支出。

l     国家规定的不得列入成本的其他支出。


核算原则

l  合法性原则

l  可靠性原则

l  相关性原则

l  分期核算原则

l  权责发生制原则

l  按实际成本计价原则

l  收支配比原则

l  一致性原则

l  重要性原则





科室成本核算单元


l     临床服务类

l    医疗技术类

l    医疗辅助类

l     行政后勤类


医院成本构成


l     按费用计入方式划分

l     按成本形态划分